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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点评] 于正侵权案败诉三年未道歉 琼瑶方要求强制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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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正侵权案败诉三年未道歉 琼瑶方要求强制应对

据悉,于正侵权案败诉三年没有道歉,琼瑶要求强制应对。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今日强制执行陈喆(琼瑶)与余征(于正)侵害著作权纠纷一案,琼瑶要求在《法制日报》刊登半决主要内容,且所需费用由被执行人余征(于正)负担。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剧本《梅花烙》与1992年10月创作完成,电视剧《宫锁连城》内容与剧本《梅花烙》、小说《梅花烙》的独创安排高度相似等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如下:1、即日起立刻停止电视剧《宫锁连城》的复制、发型和传播行为。2、被告余征及湖南经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五百万元。

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北京高级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后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点评:做错了就要认错,不要想不了了之,抄袭本身就是可耻的,于正的为人同样让人不能置评,至少现在看来他还混得不错,靠着抄袭反而红了起来,真是世风日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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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風過耳 金币 +3 感谢分享,论坛有您更精彩! 2018-4-26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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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不要脸的于正,抄就抄了,还洋洋得意,这下都判了还死鸭子嘴硬,这种人居然还能混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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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靠抄抄抄都能火起来谁还去搞原创,近年来经典电视剧不断被翻拍却越来越烂,这方面应该好好治理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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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就算是抄袭了,于正的电视剧还是有好多脑残粉去看啊。所以他才抄的理直气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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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很多事情就是犯错(或犯罪)的成本太低,所以一些人才不思悔改、一犯再犯,以致屡禁不止。
比如让人痛恨的被扶老人的家属讹诈行为,很多时候都能得逞,给扶老人者造成巨大的精神伤害和经济损失。即使被人揭穿,最多道个歉了事。如果对这类人的讹诈行为一旦坐实,就要赔偿扶老人者的精神损失费,还要追究刑事责任,以致被刑拘、甚至判刑,并将典型案例广为宣传,还有人敢被扶反讹人吗?
再回到本案,就更加过分,三年了,连道个歉都不干!侵权、抄袭这类行为在文学艺术界、学术界泛滥成灾。就是因为这些人都抱着侥幸心理,大多数时候往往能够得逞,即使被人发现,我该得到的利益都得到了,公开道歉、罚点钱、受个处分算什么?下次有机会,傻子才不去干!
就拿本案的于正(制片人)和播出平台湖南某公司来说,播出《宫锁连城》给他们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就算罚他们500万算个屁,所以连道个歉都懒得道。但如果法院判决追回他们因侵权而带来的经济利益,并处以巨额罚款,下次他们还敢侵权吗?!


[ 本帖最后由 lyp1987 于 2019-2-26 19:3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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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绯色黎明 金币 +20 认真回复,奖励!活动双倍评分。 2019-2-26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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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就是这样的世道,抄袭无罪,原创不行。于正更无赖,还不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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