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强奸女友未遂转而让女友为其手淫!
[打印本页]
作者:
kinzaua
时间:
2013-3-25 10:53
标题:
强奸女友未遂转而让女友为其手淫!
女友要分手,男子竟提出要发生性关系,见女友不从,男子竟强行把女友按倒在地,欲实施强奸。虽然最后并未得逞,但男子最终也被判刑2年4个月。
小军(化名)和丽丽(化名)是男女朋友关系。2011年10月16日是小军的生日,当晚,他邀请丽丽来家里庆祝。开始一切都很浪漫,但在后来的交谈中,两人因意见不合争吵。
当时丽丽提出要分手,小军也同意了。但就在丽丽离开时,小军提出要与丽丽发生性关系。被丽丽拒绝后,小军仍强行将丽丽按倒在地,脱去丽丽的内衣、内裤,并对其实施暴力。
在丽丽的誓死反抗下,小军没有得逞,但是要求丽丽为其手淫,否则就不放她走,丽丽无奈之下只得照做。丽丽回家后立即报警,公安机关将小军抓获。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最让鄙人差异的是什么众看客知道吗?不是强奸未遂转而手淫,而是最后该男子被判刑2年4个月?!这,太不科学了。莫非这为女友后头有干爹?
“亲爱的,我们分手吧”
“不,honey,我爱你”
“我们已经结束了”
“再为我打一次飞机吧”
“...”
作者:
xhjie1973
时间:
2013-3-26 22:48
这个也太不可思议了,既然是男女朋友,现在那个女的还看重这个玩意呀!估计男的有性病或者不够大方,没有买礼物。要不上床也算个问题吗?现在很多狼友通过微信或QQ,上个女网友那不就小菜一碟。连自己女友都搞不定,也该进去反思一下了。
作者:
YSG1971
时间:
2013-3-26 23:15
这个罪名是什么?根据什么法律条款定的罪?能不能把情况说清楚啊?以后强行接吻、拥抱是不是都要判罪啊?
作者:
taiye
时间:
2013-4-1 02:34
真不明白这哥们是怎么想的,饭吃一口是吃,吃撑也是吃,干嘛不选后者呢
作者:
snake0115
时间:
2013-4-1 08:24
还好没有强奸成功,顶多判个猥亵罪,坐不了多久得牢.
作者:
qq124653661
时间:
2013-4-1 08:36
这没什么可惊奇的啊,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而且女性也报警了,当然可以判刑啊,他这是强奸未遂随意判的都是轻的呢.
作者:
aboisme
时间:
2013-4-1 22:26
假如是先做完了吵架 还报案还判刑么 咳
作者:
hb312208012
时间:
2013-4-1 23:18
这哥们我就想送一句话,偷鸡不成蚀把米。
作者:
czyltczy
时间:
2013-4-2 20:38
男女朋友之间的这种也算啊,不过男女朋友这种情况很难界定女的是否自愿吧?
作者:
ktvxx1999
时间:
2013-4-8 22:42
婚内强奸也逄强奸了 别说男女朋友了 如果真水到渠成了人家自然不会反正 强制性的话女方告你就惨了
作者:
shuangqiang
时间:
2013-4-9 14:00
这是真爱嘛,笑死人了
作者:
a5414886
时间:
2013-4-9 14:22
太猥琐了....这样的应该拉出去枪毙了..
作者:
352295472
时间:
2013-4-9 14:27
这个估计是这个男的看要分手了,觉得啥都没干过,太亏了,一时就把持不住了。
作者:
chaonierci
时间:
2013-4-9 22:57
既然都说上强暴了,那么手淫的事还说是被迫有点说不过去吧
作者:
pengpengbuai
时间:
2013-4-9 23:11
曾经有部电影里就演过类似的情节
作者:
梧桐叶8501
时间:
2013-4-10 11:25
要是没有缓刑的话这男的太怨了吧,哎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被这俩人弄无语了!
作者:
d056456
时间:
2013-4-10 15:36
我靠 这男的够倒霉的啊
作者:
zytools
时间:
2013-4-10 22:16
这男的太点背了,干都没干上,结果。。。。
作者:
aaapanwei
时间:
2013-4-11 03:04
这个应该什么事也没有,不算犯罪。
作者:
langwang127
时间:
2013-4-12 16:19
太饥渴了,想临走前干一票结果悲催了,色字头上一把刀啊
欢迎光临 SiS001! Board - [第一会所 关闭注册] (http://67.220.91.30/bbs1/)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