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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强奸女友未遂转而让女友为其手淫! [打印本页]

作者: kinzaua    时间: 2013-3-25 10:53     标题: 强奸女友未遂转而让女友为其手淫!

女友要分手,男子竟提出要发生性关系,见女友不从,男子竟强行把女友按倒在地,欲实施强奸。虽然最后并未得逞,但男子最终也被判刑2年4个月。

小军(化名)和丽丽(化名)是男女朋友关系。2011年10月16日是小军的生日,当晚,他邀请丽丽来家里庆祝。开始一切都很浪漫,但在后来的交谈中,两人因意见不合争吵。

当时丽丽提出要分手,小军也同意了。但就在丽丽离开时,小军提出要与丽丽发生性关系。被丽丽拒绝后,小军仍强行将丽丽按倒在地,脱去丽丽的内衣、内裤,并对其实施暴力。

在丽丽的誓死反抗下,小军没有得逞,但是要求丽丽为其手淫,否则就不放她走,丽丽无奈之下只得照做。丽丽回家后立即报警,公安机关将小军抓获。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最让鄙人差异的是什么众看客知道吗?不是强奸未遂转而手淫,而是最后该男子被判刑2年4个月?!这,太不科学了。莫非这为女友后头有干爹?
“亲爱的,我们分手吧”
“不,honey,我爱你”
“我们已经结束了”
“再为我打一次飞机吧”
“...”

作者: xhjie1973    时间: 2013-3-26 22:48

这个也太不可思议了,既然是男女朋友,现在那个女的还看重这个玩意呀!估计男的有性病或者不够大方,没有买礼物。要不上床也算个问题吗?现在很多狼友通过微信或QQ,上个女网友那不就小菜一碟。连自己女友都搞不定,也该进去反思一下了。
作者: YSG1971    时间: 2013-3-26 23:15

这个罪名是什么?根据什么法律条款定的罪?能不能把情况说清楚啊?以后强行接吻、拥抱是不是都要判罪啊?
作者: taiye    时间: 2013-4-1 02:34

真不明白这哥们是怎么想的,饭吃一口是吃,吃撑也是吃,干嘛不选后者呢
作者: snake0115    时间: 2013-4-1 08:24

还好没有强奸成功,顶多判个猥亵罪,坐不了多久得牢.
作者: qq124653661    时间: 2013-4-1 08:36

这没什么可惊奇的啊,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而且女性也报警了,当然可以判刑啊,他这是强奸未遂随意判的都是轻的呢.
作者: aboisme    时间: 2013-4-1 22:26

假如是先做完了吵架 还报案还判刑么 咳
作者: hb312208012    时间: 2013-4-1 23:18

这哥们我就想送一句话,偷鸡不成蚀把米。
作者: czyltczy    时间: 2013-4-2 20:38

男女朋友之间的这种也算啊,不过男女朋友这种情况很难界定女的是否自愿吧?
作者: ktvxx1999    时间: 2013-4-8 22:42

婚内强奸也逄强奸了 别说男女朋友了 如果真水到渠成了人家自然不会反正 强制性的话女方告你就惨了
作者: shuangqiang    时间: 2013-4-9 14:00

这是真爱嘛,笑死人了
作者: a5414886    时间: 2013-4-9 14:22

太猥琐了....这样的应该拉出去枪毙了..
作者: 352295472    时间: 2013-4-9 14:27

这个估计是这个男的看要分手了,觉得啥都没干过,太亏了,一时就把持不住了。
作者: chaonierci    时间: 2013-4-9 22:57

既然都说上强暴了,那么手淫的事还说是被迫有点说不过去吧
作者: pengpengbuai    时间: 2013-4-9 23:11

曾经有部电影里就演过类似的情节
作者: 梧桐叶8501    时间: 2013-4-10 11:25

要是没有缓刑的话这男的太怨了吧,哎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被这俩人弄无语了!
作者: d056456    时间: 2013-4-10 15:36

我靠 这男的够倒霉的啊
作者: zytools    时间: 2013-4-10 22:16

这男的太点背了,干都没干上,结果。。。。
作者: aaapanwei    时间: 2013-4-11 03:04

这个应该什么事也没有,不算犯罪。
作者: langwang127    时间: 2013-4-12 16:19

太饥渴了,想临走前干一票结果悲催了,色字头上一把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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