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失瞳孔 发表于 2014-5-3 00:51   只看TA 51楼
怪不得之前以他们为名的网站上不去了,原来被抓了。其实这样的人很悲催的,好好的工作,不会说能把你饿死的,干嘛要干这一行,毁了自己,毁了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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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heng3118 发表于 2014-5-3 16:46   只看TA 52楼
也真搞不懂这夫妻二人,做点什么不好呢,居然用QQ群来发财。毕竟,QQ群不安全嘛,谁能保证不被举报呢。关键在于他们有牟利行为,可能会判得比较重,还好钱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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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rv 发表于 2014-5-3 22:27   只看TA 53楼
都说这次是动真格的了,新浪都没逃过追究的,更何况个人了!

只能表示同情了,不知道坐牢是否有夫妻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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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igou1012 发表于 2014-5-5 21:36   只看TA 54楼
其实想想我觉得这对夫妇好不值,为什么呢,向上面说的只是获利3万多要刑期10年。奶奶的贪官随便贪污的钱都不止这数,抓进去也就几年就放了。这就是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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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2gw 发表于 2014-5-6 12:36   只看TA 55楼
媚娘好像在自拍区有作品,不过个人觉得有点小题大做,整治这些人有什么意思?那么多贪官都抓不过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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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生活 发表于 2014-5-8 13:11   只看TA 56楼
15年是不是太重了些,有期的最高刑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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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巴 发表于 2014-5-9 10:08   只看TA 57楼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是可以判无期的重罪
引用:
原帖由 热爱生活 于 2014-5-8 13:11 发表
15年是不是太重了些,有期的最高刑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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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812799 发表于 2014-5-9 10:19   只看TA 58楼
所以说还是国外好,如果上传地点是国外就好了 感觉所谓的传播实在是太广泛了,别人要是不上网站他们就算想传播都难,国家允许宗教存在却不能容忍情色的存在真是很奇怪,人没有宗教信仰依然能活,但反之呢。有点跑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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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鑫一 金币 +3 认真回复,奖励! 2014-5-9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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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ssox 发表于 2014-5-9 16:01   只看TA 59楼

当权的包二奶,不允许小民娱乐

这个致富路走不通啊。和网络裸聊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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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ith_16 发表于 2014-5-9 16:56   只看TA 60楼
妖女被抓了?这个还真不知道,不过媚娘这个新闻倒是看到了,其实主要是牟利,可惜可惜。
最后其实都是栽在一个财字上面。
其实他们要盈利就应该透过国外户头,放在天朝这样做,明白的是给自己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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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鑫一 金币 +3 认真回复,奖励! 2014-5-9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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