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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高空坠物致残 22户居民各判赔32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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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高空坠物致残 22户居民各判赔3270元

  武汉首例高空坠物伤人案一审判决

  伤者四成损失获补偿 22户各摊3270元

  审判长:居民尊重法律坐上被告席,可敬!

  昨天上午9点,武昌区法院10号法庭,一起特殊的侵权赔偿案件宣判:因被高空坠物砸伤造成九级伤残,张兵将武昌区新湘村4栋的29户告上法庭。前来应诉的被告近20人,在武昌区法院尚没有先例,法庭加了5张桌子才够坐。长达28页的判决书主审法官念了10多分钟:一审判决22户居民每家补偿张兵3270元。该案是侵权责任法实施以来,我市法院首次“吃螃蟹”。

  案件回放:砖头从天降引发血案

  去年3月26日,武昌杨园街柴林头新湘村4栋一住户嫁姑娘,新娘的堂哥张兵特地从应城赶来贺喜,在楼下放鞭炮时,半块红砖头从天而降,将他的头骨、眉骨砸碎。

  虽经医院抢救张兵捡回了一条命,但他遭受严重脑外伤造成九级伤残。语言、行动、生理等方面产生障碍,医药费花去了近15万。因家里基本上倾家荡产,肇事者也一直没有找到,他将居住在该居民楼的29户人家告上法庭索赔36万余元。

  庭审现场:原被告双方都觉冤屈

  记者昨天全程参与了此案的旁听。

  一大早,近20位居民就从杨园赶来法庭,几乎所有居民,是这一辈子第一次进法院,更是第一次当被告,这被告还当得挺冤。而原告张兵头上的伤口还很明显,家属陪他坐在原告席上。

  上午9点整法槌敲响,全体起立,主审法官花了10多分钟才将长达28页的判决书念完:张兵的损失被计算成29万多元,因应城市医保局预先支付医疗费8万元,剩余21万余元的40%中,柴林集团出于人道支援1万元,其他几个确认无责的住户同意支付2500元,剩余部分分摊到没有足够证据证明自己不在家的22户,每户各赔偿3270元。

  宣判完毕双方情绪都不平复:张兵感觉跟自己预想有差距;而被告中很多是下岗、低保人员,无缘无故要出三千多块钱,对他们来说不是小数目。对簿公堂双方积怨已久,还发生言语冲突。记者采访了双方当事人,并没有就上诉事宜明确表态。

  昨天,在被告签收判决书时,该案审判长冯荣华向居民们表示敬意:“你们出于对法律的尊重,没有过错也坐上被告席,是可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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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走在高楼底下都有点担心楼上会扔下什么东西。对于高空坠物早就应该立法整顿,不过考虑到取证比较困难,那么平均分配也是没有办法,不过对于那些有证明不在场的住户应该可以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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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aba1 金币 +2 发帖鼓励 2012-7-27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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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道自在人心,那么多的被告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是出于良心,而中国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又岂是社会的良心能够弥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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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平均分配还是有法可依的
只是很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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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高楼的时候一定得抬头看看啊,一不小心就是祸从天降,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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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赔的不多,希望伤者没有什么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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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有先例的,应该是要这样。当然,最好是把那个无德的混蛋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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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这是好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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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jw413 金币 -3 字数不足,扣3金币。 2012-8-18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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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六万多..才不划算..没道德没责任心.社会就是被这些人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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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楼坠物是相当危险也是危害别人的事情,希望这些人有点道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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